近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共有37項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知識產權證券化位列其中。
知識產權證券化作為金融與科技結合的體現,對優化企業融資、深化金融改革、推動科技創新具有重大意義。以國內首單專利知識產權證券化項目——浦東科創1期知識產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疫情防控abs)為例,3月3日,由浦東科創集團作為主發起人的該項計劃完成首期發行,優先級發行利率3.59%,儲架規模10億元。它體現了知識產權證券化的三大優勢。第一,拓寬了融資渠道,知識產權融資是對原融資渠道的拓展,知識產權證券化又是對傳統知識產權擔保貸款的拓展,融資額大大提高。第二,降低了融資成本。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所發行的產品的票面利率通常能比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支付的知識產權擔保貸款利率低30%,大大降低了融資成本。第三,為企業實現知識產權的高效利用和保護提供了創新性的解決方案,參與的企業不僅獲得了融資,其知識產權的價值也得到了市場的認可。
不過,知識產權證券化在我國處于剛剛起步階段,面對知識產權證券化過程中的一些問題,相關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需要盡快落地,多種類服務機構亟待建立合作和協調溝通。在此提出幾點建議:
首先,針對知識產權本身的信用風險問題,可以采取措施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程序和基礎資產信用評級機構,還可以采用分散風險、信用增強等方式。從外部而言,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擔保等方式來分散投資者的風險;從內部而言,可以對知識產權證券進行結構設計,通過不同風險等級的結構設計來實現風險對沖,以吸引不同投資偏好的投資者。另外,針對知識產權授權許可的收益相對性問題,可以通過建立知識產權證券化專家團隊,不斷實踐研究和篩選具備知識產權儲備的企業和優質知識產權,同時吸收國外先進經驗,逐漸完善對各類知識產權未來收益的預測評估機制,提高預測的可信度。
其次,針對知識產權證券化中不確定性相比傳統證券化項目更強的問題,需要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凡是對證券發行與交易結果有重大影響的參與主體都需要承擔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梢猿浞滞晟坪凸景l行人信息、提升投資者對發行人的了解、增加發行人在投資者中的信用度等方式。通過會計及稅務服務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的合作來共同完成對市場上發行人的監督和對投資者的保護。
最后是針對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在商業化運作中的權利實現、維護問題,需要加強法律制度的頂層設計,或者在現有法律體系之下建立科學操作機制。一是可以設立贖回機制,鑒于知識產權涉許可、授權問題或侵權而有價值波動的風險,若出現重大風險導致抵押質押物價值下降,使得原始資產無法實現擔保目的,則應當允許權益人按照知識產權證券化條款約定以約定價格進行回購交易。二是采用提前終止機制,當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出現基礎資產嚴重惡化、證券化交易權益客觀無法實現的情況,應當允許終止交易、提前清算、及時止損。三是設立候補服務機構,即通過在事前設立候補服務機構的方式,當原有債權人無法按期支付現金流、履行知產證券化產品向下的收益時,候補服務機構可對知識產權本身行使權利或執行實務,以提高或保障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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